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电话:0771-5300759(院办)
邮编:530200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区级本科教改项目2019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03-23 09:57:21  来源: 浏览: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40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教高教〔201210号)要求(见附件2),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区级教改项目上半年的结题工作。请需要结题的区级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并于2019年4月19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给教务处应建办。

一、提交教育厅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3:《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20122月版本),请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2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三)经过编目的各种支撑材料(一式1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纸质期刊或复印件)、专著、电子课件等。

(四)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五)上述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将结题《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粘贴于袋的两面。

二、提交教务处教学应建办材料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

(二)《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1份)。

(三)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四)经过编目的各种支撑材料(一式1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纸质期刊或复印件)、专著、电子课件等。

由于研究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必须在结题前提出申请,并填写《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5);确实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必须提出延长结题申请(详见附件6)。

请将上述材料按要求整理好,按时递交,逾期恕不受理。结题申请表、研究报告、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519615727@qq.com。联系人:陈亚南,赵君心;电话:5900881。

附件: 1. 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3.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4.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

5. 项目调整申请表

6. 项目延期申请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20

附件1.pdf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x

附件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