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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内教师进行网上填报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19-03-17 10:06:21  来源: 浏览:

各单位、部门:

本学期的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将进行网上填报,为把此项工作顺利、高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教师需在2019年3月19登陆“南宁学院工作量管理系统进行预填报本学期的教学工作量(总量), 各开课部门需在2019年3月20日审核完教师提交的预报工作量,并上报纸质汇总表(系统已增加了审核部门导出汇总表功能,请开课部门导出汇总表后打印并盖章上报教务处,具体操作流程请看附件5)。

本次教学工作量预填报项目包含以下项目: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

(三)实训课工作量

(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

(五)专科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量

注意:上学期漏报的辅导答疑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另行发放。

二、每个月授课结束后,各位老师要根据每月实际授课情况,于次月8日前登陆南宁学院工作量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当月的实际教学工作量(例如:2019年58日前需填报2019年4月份的实际授课工作量),同时也提交《南宁学院教师授课及其它工作登记表》(附件6)纸质版材料至各开课部门。《南宁学院教师授课及其它工作登记表》(附件6)纸质版(教师每次上课时填写,需班长签名),该表是核查教师工作量的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重视并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规定交至相关开课部门。

若有跨学院(部门)上课的,各位老师需按具体课程把工作量登记表分别交到相关开课部门,不能混在同一教学部门填报。

三、各月课酬暂按本学期初预报总量平均至5个月发放,学期结束时“工作量管理系统”将会按各位老师所填报的“各月实报量之和”减去“期初预计总量”来自动进行结算工作量(系统可查看本人汇总数据功能,老师们可在平时关注汇总情况,尤其是期末)。

四、实验课分批次或多名教师共同指导需填写《实验课分批次或多名教师共同指导申请表》(附件6),经过学院和教务处审批。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工作,只有零散、少量学生到场的不能计算工作量。要求全班同学(或一个批次(组)的同学)都到场时并进行指导时,才能计算工作量。请各学院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的监控,并对一些不需要教师全场指导的实习实训课程作好明确规定,包括教师指导学时的规定等。

五、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量和专科毕业综合实践工作量的预报参照附件2的步骤进行,同时教师应于6月期末工作量结算前,完成实际工作量的填报。

六、以下项目于6月统一填报,本次不予预报,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审核部门见附件6。

工作量内容

佐证材料

审核部门

实习教学工作量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各二级学院

非教师本人授课任务的期末或者补考重修命题、评卷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各二级学院

重修授课工作量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各二级学院

报告讲座工作量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各二级单位(院级)或教务处(校级)

教材编写工作量

《南宁学院教学资料编写申请表》

教务处

青年助教指导教师补助工作量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教务处

本学期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辅导答疑卡》

教务处

体育活动相关工作量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公共教学部

开放实验室补助工作量

根据审核部门要求提供材料

教务处

七、行政及教辅人员以做好本职工作为主,如需兼课应于3月19日前进入OA系统进行申请。兼课周课时不能超出4学时(总学时4×18周=72学时),兼课门数不宜超出2门为宜,超工作量课时的兼课人员需于3月19日前附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超工作量的纸质说明报告。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兼课未经过教务处审批的,不能填报工作量。

八、校内专任教师每年基本任务为360课时,全年不能超过540课时(每学期不能超出270课时)。

请各位专任教师、各开课部门自行检查本学期开始的工作量任务是否达标或者已超标,及时提交情况说明报告,否则人事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九、工作量填报要求

(一)各位教师在填报工作量过程中要认真、严格,严禁弄虚作假,同时应加强熟悉工作量填报系统的操作流程及适时关注查询预报、每月实际填报信息是否已通过审核(附件2),以及查看工作量的汇总页面(尤其期末核对清楚),如有出入要及时向开课部门反映。

如果任课教师由于自身原因漏报工作量、或者没按时将《南宁学院教师授课及其它工作登记表》纸质资料交至相关开课部门审批的,需由其本人提出申请(附件4),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开课部门、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各开课部门才能够进行补审批,逾期不处理的由任课教师本人自行承担因漏报工作量带来的相应的结果。

(二)各开课部门要落实好工作量审核的各项工作内容,按时对授课教师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提醒授课教师及时上网填报(开课部门每月审核时间为填报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如2019年58日校内教师填报结束后,开课部门需在2019年510日审核报送的实际工作量)。

附件:1.校内教师教学工作量网上填报及查询操作流程

2. 南宁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3. 南宁学院补报工作量审批表

4. 教务管理人员导出汇总表操作流程

5. 日常使用的各类工作量登记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14

附件1.doc

附件2.docx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