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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06-15 10:37:42  来源: 浏览:

各单位、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于6月进行。为做好此次认定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我校已聘教师(含在职、聘用,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 理论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线(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

(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6月19日,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确认时间:2019年6月20日—6月24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校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34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证件个人账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学位证书信息、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协议,下载个人承诺书》

4.申报第三填写身份信息。考试形式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在“资格种类”栏里请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请申请人选择“南宁学院”。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照片《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与否负责。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200kb

3)照片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

上传《个人承诺书》的格式要求:

1)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使用 A4 白纸打印。本承诺书将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处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上传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1.jpg;

2)图片大小要求不得超过200kb

8.申报第七步确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

9.申报第八步:提交认定申请。填写个人承诺,点击“提交”,网上申报完成。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申请材料。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学校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34办公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空白表由人自行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

注:《体检表》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进行填写,“认定机构”为广西教育厅的在南宁市指定的体检医院为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瑞康医院)体检项目不可以漏检,照片必须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需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章等。凡体检结论填写“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需重新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经学校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及以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博士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副高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的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六)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寸,3.5×4.5cm)。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五、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将以上材料依序整理后交到学校人事处职改办(行政楼234办公室)陈威老师处确认,个人申报结束。

申请认定的教职员工上报材料要齐全,并按照规格要求按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不受理网上未报名者或邮寄、转交的材料。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苏向华、陈威,电话:0771-5900809。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检表

南宁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12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