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地址:广西南宁市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电话:0771-5300759(院办)
邮编:530200  

   

通知公告
关于2018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19-02-23 10:21:25  来源: 浏览:

各学院:                                                              

规范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把2018级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时间

2019223日至20193月1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 学生根据转专业的“原则要求”、“条件要求”和个人志愿,填写《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转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同意后,学生于20193月1日前提交到拟转入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 转入学院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转入专业教研室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

(三) 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并形成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在20193月4日前将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 教务处在接到材料后,报处领导和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把无异议的转专业名单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根据最终审核情况,由教务处把审批表送达各部门进行办理,最后把办结完毕的审批表复印件返回转出学院,并由转出学院送达学生本人

(五) 学生在接到批准转专业审批表后,须在三天内持审批表(复印件)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六)转入学院要把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内。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220

附件: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x